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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第8條、第19條修正發布訊息。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1-17 12:47:03 點閱: 260 (98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教育部111110日臺教師()字第1100175500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