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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名稱並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1-12-02 09:23:30 點閱: 313 (92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2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56453B號函辦理。

二、

發布令附件,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