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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護理師

張貼日期: 2021-06-10 10:11:03 點閱: 332 (720.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說明: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6月4日彰衛稽字第1100032701號函辦理。
二、本府各局處將依「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及「各局處新冠肺炎防疫稽查輔導場域」之權責場域執行防疫措施,如有查獲違規事項,由各權責單位依據旨揭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辦理。

裁罰規定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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