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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之荔枝椿象防治宣導資料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5-19 09:47:00 點閱: 425 (293.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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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之荔枝椿象防治宣導資料

非農業環境中荔枝椿象蟲源主要來自龍眼樹或臺灣欒樹,因該蟲受擾動時會噴出具腐蝕性臭液自我保護,如觸及人體皮膚或眼睛,可造成灼傷或失明危險,為避免該蟲危及學校師生與人員之安全。
三、 關於非農業區荔枝椿象化學防治使用環境衛生用藥規範,環保署函釋,「荔枝及龍眼在非農業生產用途區域,作為庭園樹及行道樹,得使用環境用藥防治荔枝椿象,不受『本產品如作為防治荔枝椿象,不得使用於食用作(植)物』之限制」。
關於荔枝椿象宣導單張可至教育部校園入侵物種與生態環境管理輔導團網站(前往相關連結網站)資源下載區下載。

詳細資料 如以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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