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7-22 15:18:22 點閱:13
一、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5年7月13日院臺交長字第1155013851號函檢送115年6月29日行政院陳政務委員金德主持「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115年第5次工作會議」紀錄辦理。 二、有鑑於新興毒品及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等物質濫用問題,施用後恐嚴重影響駕駛人之反應能力、判斷力與專注力,進而增加交通事故風險,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 三、毒品會嚴重破壞駕駛人的大腦判斷、專注力與反應時間。用路人應隨時保持警覺,與行跡異常、忽快忽慢或蛇行的車輛拉大安全距離,並嚴格遵守拒毒技巧以保障行車安全。 四、應對毒駕的「防禦駕駛」守則:防禦駕駛的精神是「預測危險、預先防範」,建議採取以下行動:1.、擴大安全距離: 若發現前方或周遭車輛行車不穩、忽快忽慢,應主動變換車道或拉大行車間距,避免遭到波及。 2、眼觀四方與預判: 不要只看前車,應觀察左右兩側與後方動態。多預想各種突發狀況(如對向車道逆向、突切入車道),預先準備好減速或閃避的空間。 3、保持可見度: 確認車燈與方向燈正常運作,確保自己「看得到別人,也能被別人看到」。 4、不逞強、冷靜應對: 遇到疑似精神恍惚、違規駕駛的毒駕車輛,切勿按喇叭逼車或與其發生衝突,應保持距離後通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