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6-12 17:41:00 點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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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6月10日藝視字第115000135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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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將於115年10月18日前於比賽專網公告是否試辦現場創作;如須試辦現場創作,將一併公告試辦類組、簡章、時間、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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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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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旨揭要點可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