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12-26 09:53:47 點閱: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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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本府114年12月15日府民宗字第1140501595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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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本府為積極弘揚孝道文化,推崇傳統倫理中「孝」之核心價值,及鼓勵主動發掘本縣奉行孝道之孝行實蹟,藉由孝行典範選拔與表揚,期使社會大眾見賢思齊,落實尊老愛親、和睦相處的倫理精神,並透過系統化遴薦與表揚機制,如實如質闡揚孝行文化,茲訂定「彰化縣孝行楷模遴薦審議及表揚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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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依要點第2點規定:「推薦單位為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各級學校、機關團體、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