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自109年3月1日起新增短延時大豪雨降雨量標準案。

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

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教務組長    


張貼日期: 2020-03-10 18:11:34  點閱:572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3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20880號函辦理。

二、

中央氣象局為強化短延時強降雨現象之災防預警,前於104年修訂豪(大)雨特報降雨量標準,除原本24小時累積雨量條件外,對大雨、豪雨分別增列「1小時雨量達40毫米以上」、「3小時累積雨量達100毫米以上」短延時強降雨條件。

三、

為更進一步反映短延時強降雨之致災性,以提高各界對降雨災害的警覺,強化防救災應變處置效能,爰針對豪雨中之大豪雨再增列「3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之雨量標準。

四、

有關新修訂之豪雨特報資訊,氣象局已於官網(網址:https://www.cwb.gov.tw)、「生活氣象」App及Facebook「報天氣」粉絲專頁等處揭露,請貴校參考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