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部112年度第一季宣導重點「非號誌化路口」,請協助宣導。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5日臺教社(一)字第1120028056號函辦理。 二、 國外媒體報導我國為「行人地獄」,並且揭露國內汽機車 駕駛普遍不停讓行人,再加上發生多起行人交通事故,為「形塑優質交安文化」,交通部規劃推廣停讓文化,藉由綿密的宣導,提醒民眾並落實「停讓」行為。請加強宣導。 「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宣導重點為「駕駛於路口看到『停』標誌或標線、閃光紅燈,請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再開車」。 公路總局提醒,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請駕駛人依規定停車,勿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