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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交通部112年度第一季宣導重點「非號誌化路口」,請協助宣導。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3-20 14:20:47 點閱: 291 (1397.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轉知:交通部112年度第一季宣導重點「非號誌化路口」,請協助宣導。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3月15日臺教社(一)字第1120028056號函辦理。
二、 國外媒體報導我國為「行人地獄」,並且揭露國內汽機車 駕駛普遍不停讓行人,再加上發生多起行人交通事故,為「形塑優質交安文化」,交通部規劃推廣停讓文化,藉由綿密的宣導,提醒民眾並落實「停讓」行為。請加強宣導。

「非號誌化路口行車安全」,宣導重點為「駕駛於路口看到『停』標誌或標線、閃光紅燈,請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再開車」。

公路總局提醒,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栓、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請駕駛人依規定停車,勿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